本計畫補助對象及內容如下:
(一)人工生殖(試管嬰兒)補助:
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已婚女性或先生設籍於本縣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外國籍配偶,每年1次,加碼補助金額最高上限新臺幣 2 萬元整。
(二)第一孕期母血唐氏症篩檢:
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懷孕女性或先生設籍於本縣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外籍配偶,年滿31歲至未滿34歲者,提供第一孕期母血唐氏症篩檢補助,
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2,200元整,雙胞胎以上每多一胎增加補助新臺幣600元整。
(三)孕期羊膜穿刺檢查:
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懷孕女性或配偶設籍於本縣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外國籍配偶,且符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之補助對象,提供孕期羊膜穿刺檢查補助,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5,000元整。
(四)婚後孕前健康檢查:
設籍本縣已婚尚未生育第一胎之民眾(限低收入戶),男性補助新臺幣750元整、女性補助新臺幣2,050元整,每人申請1次為限。
三、人工生殖(試管嬰兒)和婚後孕前健康檢查補助由本局受理民眾申請,第一孕期母血唐氏症篩檢和孕期羊膜穿刺檢查補助,由醫療院所依補助作業流程辦理補助經費向衛生局申請。